设计出令人产生共鸣的办公家具
因此,选择家具如同选择我们的终身伴侣。一个人在处于不同的年龄段或不同的事业发展期,对自我的认知不同,需求不同,择偶的标准是不同的。对于家具而言,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们的精神关注点不同,对家具也会提出不同的要求。站在时代的前沿就是看到人们从物质到精神 ,从局限到自由的变化趋势,这也正是现代设计师应该具有的能力,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敏锐把握人内心的需求,才能设计出令更多人产生共鸣的家具。
形态——“动于中、形于外”
提到形态,很多人自然的会联想到造型,甚至有人认为形态等同于造型,认为二者可以相互替换,而事实上两者在概念的界定上存在着质的差异。形态是事物内在本质在一定条件下的表现形式,包括形状和情态两个方面。对于设计结果的人造物的外观一般称为造型,而形态的概念是强调“造型之所以如此”的根据,不是仅仅设计出一个新的形式、形状,而是有其内在的缘由。
对于人而言,我们可以根据人的形态去理解人的外部形体动作与内部心理的关系,因此说“动于中、形于外”。“动于中”是指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产生的感动、触动、震撼等心动的感觉,而这些感觉必然会从表情、行为中体现出来,即“形于外”。这也是我们可以通过一个人的外在表现来体会其内心的原因。于是“物的世界”可以和“心的世界”贯穿起来,“有心意之动必形状于外”。
家具形态可以与人的形态对应。家具的形即零件的形状,态即家具的整体姿态。零件的直与曲,雕刻的繁与简,体量的轻与重,以及零件之间的角度、位置关系等外在形状结合在一起即构成了整件家具的姿态,而这姿态正是设计师流露出的内心情感的外在表现。因此,对于每一条曲线、每一处雕刻,设计师都必须有其充分的理由来解释,能回答“为什么?”是如此“形”与“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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