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丢钱包全车受煎熬我被hold住了!
一人丢钱,全车人等待调查
据报料人刘先生描述,昨天早上,他乘坐78路公交车上班。8点15分左右,车内一阵嘈杂声吵醒了昏昏欲睡的刘先生,原来一名女乘客的钱包丢了,这名女乘客让司机停车,并拨打了110报警。
据被盗的李女士称,自己在大石桥的时候钱包还在提包里,等车开到新通桥时,钱包就不翼而飞。由于被盗的钱包内有验证、两万多元现金和6张存有数十万元的银行咖,所以,焦急的李女士希望车上乘客留下配合民警调查。随后,李女士急切地拨打了银行电话办理挂失业务。
刘先生说,由于当时正当上班高峰期,车里大部分人都要赶时间到单位。但是碰见这种情况,大家为避嫌,只得等在车里干着急。就这样,一车人陪着李女士等了40分钟,直到民警赶到问明情况后才让大家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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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配合调查?
对于类似本案这种在公交车上时有发生的情况,网友们持两种截然相反的看法。
反对派代表网友“深沉的桌子”认为,因为一个人的得失而耽误整车乘客的时间,这是不妥当的行为。小偷是可恶的,大家是无辜的,不能让这么多无辜的人受到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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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彼岸晨邦”表示:换位思考一下,谁丢了钱包都会很着急。所以,如果在公交车上碰到这种情况,应该多一些理解和宽容。如果整车乘客都能参与进来,对失主给予力所能及的关心与配合,再加上警方对窃贼有力的打击,市民的乘车环境才能越来越安全。如果大家都以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来冷眼观看这件事,只会让小偷的气焰更嚣张。http://www.shangjiahui.com/
【说法】
应根据损失情况判断
对此,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孙乐表示,网友们的说法都有道理,但又有些片面。一方面,当事人在面对不法侵害造成损失时,相关人员有配合调查的义务。另一方面,当事人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如果会和他人的权力发生冲突,那么,双方就要对各自权益进行取舍。在本案中,失主李女士丢失财物数额较大,属于重大刑事案件。在这种情况下,李女士选择让同车人配合调查的行为无可厚非。
有多年侦办此类案件经验的金水路派出所治安一中队中队长徐海泉认为,当市民在公交车上不幸财物丢失时,首先应当及时报警,再根据自己财产损失情况及挽回损失的可能性来判断,是否选择让同车乘客配合警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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