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傍人还遭人陷害扶老太被判赔5万
天理还有没有啊!傍人帮成这样,以后哪还有人敢去做好事?商报曾报道过郑州的一个小伙子自己说“好心帮助摔倒的老太太,反被冤枉”的事件,还被老太太告上了法庭,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结果法院还是判了赔偿近5万。
当所有事情回顾的时候,这个小伙子说自己是骑着电动车沿大学路由南向北行驶时,听到了响声。回头一看,是一个老太太摔倒了,当时自己也没有多想,就上去扶她了,旁边有很多人,只是看着,当时我问老太太怎么样,她说痛,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她就一直抱着我的腿,我向旁边的人反复强调的说人不是我撞的。
没有一个人相信我,他告诉记者说自己也是很委屈,救人有救成这样的吗?按照法定程序对双方当事人及相关证人进行了询问,但是法院还是判了,
都是接受过教育的人,为什么都不看清楚点呢,这老太太对损失承担赔偿向法院提出了要求4.5万,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但是这老太太的医疗费总共是5万多却是判给了这位小伙子,他不服,已准备上诉,天理还在不在?何时可能理解一下傍人后还被陷害的感受。
中国的教育、法律是否很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