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事件]主题: 交管部门:红灯过线停车不处罚 误 ... 发布者: 鬼先生
10/1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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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门:红灯过线停车不处罚 误闯红灯申诉可免罚
公安部交管局日前发布的新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引发持续关注,昨天,公安部交管局召开通气会,再次就有关热点问题进行解释和答疑。
新规出台后,“闯一次红灯记6分”的条款成为关注焦点。不少司机表示,驾车过程中,因被前方大车遮挡视线而误闯红灯的情况时有发生,新规加重处罚后,因误闯红灯挨罚实在“伤不起”。
在昨天的通气会上,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长李江平表示,对于这样的特殊情况,交管部门将按照执法程序进行核实和纠正,如果确实因为前车遮挡信号灯导致后车误闯红灯,或是司机为了紧急运送病人闯了红灯,除了通过法制员审核等形式在前期予以纠正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渠道申诉解决。
对于这一问题,北京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昨天也做出回应。该负责人表示,北京的申诉渠道非常畅通,司机如果确认自己是误闯红灯,可以进行申诉,一旦通过电子眼拍摄内容等证明当事人确实属于误闯行为,交管部门可以作出变更或者纠正。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司机有义务在行驶到路口时全神贯注地注意红绿灯的情况,如果发现自己跟随在大车后面,就要注意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便确认红绿灯的情形,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就有可能伤人害己。
另有不少司机反映,红灯亮起时,车来不及刹住,车头冲出停止线,甚至整个车身都冲出了停止线,此时车停住了,这种情况算不算闯红灯呢?
“电子眼拍摄闯红灯行为,要通过三张照片来反映。”北京市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如果车辆在红灯时只是刚刚越过停止线,但立即停住了,交管部门不会对其进行处罚,但如果过线后还有明显的位置移动,就会被处罚。电子眼拍摄闯红灯的3张照片分别为:一张是车辆驶过停止线,随后两张是车辆驶到路口中间以及到达对面路口。3张照片会明显记录车辆在红灯过程中的位置移动,关键点在于记录明显位置移动。因此,如果车辆在红灯时只是刚刚越过停止线,但立即停住,交管部门不会进行处罚。
李江平表示,目前国外的汽车数量处于稳定阶段,交通致死率也在下降,有很多成功的做法值得借鉴。在国外,对严重的违反行为处罚越来越严,包括高额罚款,吊销驾证,与个人信用挂钩,严重交通违反会影响贷款和保险等。
李江平表示,严格的法规是为了提高违反者的违反成本,但只是针对少数人的违反行为进行严格管理,目的还是希望大家自觉遵守,养成安全文明驾驶的习惯。希望能通过制度引导,发挥潜移默化的作用。罚款不是目的,此次修改规定没有涉及罚款额的调整,而是通过记分的调整,增加交通违反成本,强化对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的提醒。
李江平称,记分不是行政处罚,是一种教育和管理措施,记满12分就吊销驾召的说法是不准确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交管部门应当扣留其驾驶证,并对其进行交规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还要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李江平表示,提高记分是加强驾驶人管理的手段之一,还应在源头上加强管理,包括考取驾召、驾召审验、实习期管理等,都会有不同的调整和完善。这次新发布的记分等规定,对个人来说提高了驾驶门槛、加大了惩处力度,会造成一些不便,但对社会来说,严格管理是为了促使每个驾驶人养成安全、守法、文明的驾车习惯,从而保障和改善交通环境。
李江平表示,在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前,是禁止实习期驾驶人驾车上高速公路的。但随着高速公路路网建设速度加快,以及个人拥有的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多,群众自驾车出行越来越多。很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都要驾车出行,特别是自驾游等中长途出行,需要在高速公路上驾车行驶。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以来,不再限制实习期驾驶人上高速公路。
李江平指出,实习期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很大一部分是由于驾驶技能不高、经验不足引发的,此次修订借鉴了国外的做法,明确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可以驾车上高速公路,但设置了限制条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这也是为了让有经验的驾驶人帮助实习期驾驶人积
累驾驶经验,提高驾驶技能。在公安部组织的社会调查中,有74.7%的调查对象认为实习期驾驶人驾车上高速公路应当有一定驾驶经验的人陪同。
对于无“陪驾”就上高速公路的实习司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等地点设立检查点进行检查抽查。在实习期内违规驾车上高速公路的驾驶人,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如果陪同人员指使、强迫实习期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对陪同人员要根据其过错严重程度,确定其在事故中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
据李江平介绍,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是常见常发的交通违反行为,也是非常风险的。今年上半年,全国查处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交通违反与2011年上半年相比,上升32.5%。去年全国因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共4768起,造成1175人死亡、6143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573万元。
李江平指出,司机不按信号灯行驶,不仅危害大,而且导致交通事故的几率和导致死伤的几率高,一直以来是交管部门管控的重点交通违反行为,提高其记分分值相当于增加了交通违反的成本。根据规定,我国对不按信号灯行驶至高可罚200元记3分。但与国外规定相比,我国因闯红灯所导致的法律责任不是至重的。像德国和美国等,除了罚款和计分,还纳入个人信用记录,有的国家还要追究刑责。从公安部组织的社会调查情况看,有70.9%的调查对象赞成提高对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行为的记分分值。
李江平表示,下一步公安部将优化交通信号灯设置,完善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通过开展集中排查、听取网民意见等形式,科学调整与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的周期配时与空间位置。
李江平表示,目前也有人反映黄灯的过渡时间过短。根据目前的规定,黄灯的过渡时间为3秒以上,并没有规定得很死,并不是固定的。哪个路口的黄灯过渡时间多长,要根据路口的流量精况、交通安全情况等进行设置。对设置不规范的黄灯,也会部署各地交管部门进行清理和整顿。
李江平表示,除了信号灯,也要对测速设备进行清理整顿。据介绍,2007年时,交管部门就曾清理过,今后将会按照相关标准再次进行清理,不符合要求的将进行完善。目前一些限速存在不科学的问题,如有的学校门口没有设限速和减速的提示,弯道、急坡和事故多发生地段也没有限速。一些条件较好的道路,也存在限速过低的情况。经过清理,使测速点的设置、测速设备之间的距离限制更加科学。
李江平表示,针对一些地方出现的非法中介“鼎包”处理违反现象,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违反图片的审核力度,核实前来处理违反的驾驶人和违反当事人是否一致,以此杜绝非法中介“鼎包”现象。同时,为从技术上解决“鼎包”问题,交管部门还将升级和完善交通违反处理系统,对一名驾驶人在一段时间多次出现在系统内、有“鼎包”嫌疑的,系统将会自动预警和提示,交管部门将会进行调查。
李江平表示,在国外,有很多国家都将严重交通违规行为与个人信用挂钩,严重违规会影响贷款、保险等信用。国务院7月份印发的《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已提出今后交通违反要与诚信制度挂钩。信用制度不是一个部门能解决的,需要一步一步走。目前,一些地方已经与保险进行挂钩,如违规严重,保险不能打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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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2-10-12 15:34:51